(二)刘某党等人假造传达“濮阳产生地震”流言案。公安网安部分查明,刘某党、于某志为吸粉引流,在某短视频渠道发布“濮阳刚刚产生地震”等不实信息,形成流言传达分散,引发当地居民惊惧,打乱公共秩序。
(三)李某等人假造传达“银川产生地震”流言案。公安网安部分查明,马某夫、吴某金、李某、李某等4人为博人眼球,在多个互联网渠道发布“银川产生地震”不实信息,形成流言传达分散,引发当地居民惊惧,打乱公共秩序。
(四)王某光假造传达“点燃烟花爆竹致多辆车被烧”流言案。公安网安部分查明,王某光为吸粉引流,在某短视频渠道发布“榜首城北门着火,好几辆车着了”等不实险情,形成流言传达分散,引发当地居民惊惧,打乱公共秩序。
(五)杨某假造传达“重庆产生煤气走漏242人逝世”流言案。公安网安部分查明,杨某在某交际渠道发布“重庆产生煤气走漏”等不实险情,形成流言传达分散,引发当地居民惊惧,打乱公共秩序。
以上人员均已被依法追究法令责任。
警方提示
网络无边,法令有界
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
请广阔网民恪守法令法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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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诽谤、不传谣、不信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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